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农牧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全县农牧牧区生态环境保护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持续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环境,近日,托县财政局正式下达2026年自治区农牧牧区垃圾处理专项资金,本次专项资金全额下达至托克托县农牧局,由其统筹专项管理、规范使用、落地实施相关垃圾治理工作。
此次下达的自治区农牧牧区垃圾处理专项资金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闭环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全力保障农牧牧区垃圾治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资金主要用于全县农牧牧区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相关工作,具体涵盖农牧区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全链条工作,包括村级垃圾收集点规范化建设、垃圾收集容器购置更新、乡镇垃圾转运设施运维、农牧区垃圾日常清运处置、老旧垃圾堆放点整治清理等核心工作。同时,资金也将用于配套开展农牧牧区环境卫生常态化管护、垃圾治理宣传引导等辅助工作,进一步补齐农牧牧区垃圾处理基础设施短板,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垃圾治理工作机制。
该笔专项资金的精准落地,将有效破解我县农牧牧区垃圾收集不全面、转运不及时、处置不规范等环境治理痛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农牧牧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净化农牧牧区生态环境。通过系统化、常态化的垃圾治理工作,能够有效改善村容村貌和牧区人居环境,筑牢县域农牧区生态安全屏障,切实提升农牧民群众的居住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全县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供坚实的资金和生态保障。
下一步,托县财政局将持续强化专项资金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常态化开展资金使用跟踪核查、绩效监控与评价工作,倒逼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同时,督促县农牧局细化资金使用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专项资金精准赋能农牧牧区环境整治工作,切实把财政资金红利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态效益和民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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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托克托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农牧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全县农牧牧区生态环境保护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持续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环境,近日,托县财政局正式下达2026年自治区农牧牧区垃圾处理专项资金,本次专项资金全额下达至托克托县农牧局,由其统筹专项管理、规范使用、落地实施相关垃圾治理工作。
此次下达的自治区农牧牧区垃圾处理专项资金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闭环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全力保障农牧牧区垃圾治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资金主要用于全县农牧牧区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相关工作,具体涵盖农牧区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全链条工作,包括村级垃圾收集点规范化建设、垃圾收集容器购置更新、乡镇垃圾转运设施运维、农牧区垃圾日常清运处置、老旧垃圾堆放点整治清理等核心工作。同时,资金也将用于配套开展农牧牧区环境卫生常态化管护、垃圾治理宣传引导等辅助工作,进一步补齐农牧牧区垃圾处理基础设施短板,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垃圾治理工作机制。
该笔专项资金的精准落地,将有效破解我县农牧牧区垃圾收集不全面、转运不及时、处置不规范等环境治理痛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农牧牧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净化农牧牧区生态环境。通过系统化、常态化的垃圾治理工作,能够有效改善村容村貌和牧区人居环境,筑牢县域农牧区生态安全屏障,切实提升农牧民群众的居住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全县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供坚实的资金和生态保障。
下一步,托县财政局将持续强化专项资金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常态化开展资金使用跟踪核查、绩效监控与评价工作,倒逼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同时,督促县农牧局细化资金使用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专项资金精准赋能农牧牧区环境整治工作,切实把财政资金红利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态效益和民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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